签证办理Apply for a visa
突尼斯旅游签证所需材料

提醒您,出国需备妥目的地国家签证,并根据行程提前申请。若您有办理签证需求,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个人材料部分:

  1. 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至少有三张空白页。末页需签字
    旧护照原件
    如旧护照已丢失,并且新护照上无出入境记录,请提供旧护照出入境记录
  2. 2寸彩色6个月内近照2张。(照片尺寸要求35x45mm。)
  3. 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格。
  4. 如有申根区、美国等签证,或办理过的突尼斯签证,请提供复印件。

资产证明部分:

  1. 银行卡对帐单及存款证明原件
    ①如提供银行卡对帐单,要求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申请人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的业务章。(帐户明细至少是近6个月以上的),存款证明金额在3-5万人民币。
    ②如提供配偶财产,而户口本又无法体现其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的复印件。
  2. 车产证明
    本人或配偶名下车产证明复印件。(例如:行驶证、购车发票)
  3. 房产证明
    本人或配偶名下房产证原件(另提供关系证明,例如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整本复印件或出生证明复印件或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工作证明部分:

  1. 营业执照
    ①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②申请人本人是公司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在职证明
    ①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在右下方写有公司名称和联系方式的位置加盖公司红章,并由单位负责人在公章盖章位置下方签字。
    ②在职证明须英文,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3. 退休人员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未成年人(如是学生)
    学校准假证明
    ①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
    ②准假信须英文,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学生所在系或班级、旅行时间、系领导或校长的签字及电话、传真,并需注明申请人会按期回国。
    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养老金卡或借记(储蓄)卡对帐单。
    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出行证明部分:

  1. 突尼斯酒店预订单;
  2. 往返飞机票预订单;
  3. 行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