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旅游所需材料(芬兰旅游签证所需材料)
在提交申请时,需提供列表(A+B)中列出的以下材料: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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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签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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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彩色的照片;
护照照片大小(47mm ×36mm)的浅色背景正面近期照(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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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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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医疗保险原件及其复印件。不接受手写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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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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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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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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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3-6个月银行流水单,信用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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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a、如与父母双方同行,您需要提供该未成年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监护关系公证处,由公证处翻译成英文,并经过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
b、如与一方父母同行,或者与其他成年人同行,您需要提供该未成年申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监护关系公证处,由公证处翻译成英文,并且经过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不同行的家长允许子女出国的同意书,由公证处翻译成英文,并且经过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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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需额外提供以下材料:
在职证明(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内容全部为英文,加盖公司红章;内容要求:单位名称、申请人职务及收入、 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并注明申请人将按时回国,以及遵守国外法律;);
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1份,要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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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需额外提供以下材料:
在读证明(使用学校信头纸打印,注明入学时间、请假时间、所在院校、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籍章或教务章,由学校负责人亲笔签名);
亲属关系公证书,并有外交部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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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需额外提供以下材料:
退休证复印件;
养老金及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芬兰使馆领区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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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领区:
重庆市、甘肃省、贵州省、河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吉林省、辽宁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北京市、青海省、陕西省、山东省、山西省、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福建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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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领区:
安徽省、江苏省、江西省、上海市、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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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领区:
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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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领区:
重庆、甘肃、陕西、四川、云南和贵州
★ 所有签证申请需由本人来签证申请中心递交。
★ 入境时必须携带保险单原件。